综上所述,古来的思想观念固然会有许多方面随着历史发展、社会形态和政治形态的演进而被时代所超越。
为此,笔者特意撰文指出:天或帝是超凡的(transcendent),即超出凡俗世界,此即所谓外在超越。所谓经验也不仅指感性的认知,还指情感。
然而就其立场而论,王守仁在这个问题上反对孟子,他要追求与天为一。[203]《孟子注疏·尽心下》,《十三经注疏》,第2779页。张载主张一天人、天人一物[94],强调天人不须强分[95],天人一物,辄生取舍,可谓知天乎?[96]但他偶尔也有天人二分、即承认外在超凡者的表达,如说天人所为,各自有分[97],进而承认,唯有天据有本原、本体的地位:天为万物之祖,天道运行,生育万物也。刘述先曾根据《韦氏大辞典》对宗教的解释,指出:宗教所关怀的是超越可见世界以外的存有……也相信人有了这样的信仰,乃会在精神上得到慰藉。[116]胡适:《胡适文存二集》卷二,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3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页。
我们这里要讨论的朱熹天概念是形而上的、与理同位的概念,而非形而下的天地对举、与气同位的概念。王守仁虽然说良知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209],然而,尽管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210]。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
郑玄据《周礼》判定《礼记》中许多没有制度归属而又与《周礼》不同的经文是夏制、殷制、文襄霸制,旨在说明这些经文与《周礼》可以共在一个经学体系之内,只不过这个经学体系容许多种圣人之法的存在。《晋书·地理志》文与《通典》基本相同。《诸侯王表》云封国八百,《地理志》云盖千八百国,其书相同,而国数之差竟至千国。《王制》之文云: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周公居摄,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盖诸侯千八百矣。汉初今文家说,本以周爵五等、《春秋》三等说文质之别,而无关于殷制。
汉代以后,经学诠释深刻地影响了历史书写。其言王畿、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皆《周礼·职方氏》原文。不满为附庸,盖千八百国。但是,自郑玄确立《周官》为周公致太平之书、群经之基础,则史家之周制可得而述之。
(《礼记正义·王制》)在郑玄的经学体系中,尧至禹都是万国,殷、周千八百国,故此云汤建此千七百七十三国。本来,王莽、刘歆经说与白虎观诸儒经学立场不同,说经迥异,遥若河汉,但在以《王制》之爵制为周制这一具体问题上,恰好皆以《王制》有周法,而班氏之构建周世爵国之制,也因此而以《王制》所定即成周历史。《王制》云: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礼记正义·王制》) 但是,郑玄之所以知此为殷制,不是根据任何经典明文或前人经说,而是郑玄根据其注经之法推断的结论。
注释: 1《通典》成书于唐德宗贞元十七年(公元801年),《晋书》修于唐太宗贞观年间,比《通典》早一百五十年左右。(《盐铁论·轻重》)此皆非经义。
《左传》宣三年云夏之方有德也,贡金九牧,可见夏称牧。前者无经书明文可据,后者是对经书明文的理解。
千里之内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正因如此,要叙述周代的制度、历史,《周礼》便是最可靠的文献。所以,在解释方向上,郑玄对每一经文的解释,都是放在群经之中去解释。然《春秋》今文家说,又云《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许多经文,尤其是像《周官》《王制》,文字的背后必然有制度,制度之间必然可以互相关联。(《汉书·地理志》)这一结论主要是信奉纬书、王莽解读过的《王制》的结果。
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是故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
可以说,班固述《汉书》与司马迁作《史记》在指导思想上有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差别。郑玄据《周官》公方五百里注之云:上公之封,地方五百里,加鲁以四等之附庸,方百里者二十四,并五五二十五,积四十九,开方之得七百里。
(《汉书·地理志》) 班固认为,殷周爵国殷世无闻。诸侯有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班固此法,在汉代以后成为三代史书写的主要方法。但仔细考察《白虎通》记载,可以发现,殷世爵国之说并不是经文的记载,甚至不全为经说的内容,而是根据《春秋》经传内容推断出其爵国之制,再根据《春秋》从殷之质的理论,把《春秋》之制视为殷制,实可谓一波而有三折焉。二、《通典》:制造殷周之制 先来看《通典·职官》之历代王侯封爵部分,其述殷制云: 殷制,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盖以今文经学观之,经书与诸子之间,并非王官学与家人言的关系,经书既非王官学,便不能直接成为造史的材料。
(《礼记正义·王制》) 对比《王制》经注原文,与杜佑《通典》所引殷制,可以看到郑玄独异的注经法如何自然转成杜佑的造史法。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
明国、高是天子之命卿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
周公、康叔建于鲁、卫,各数百里。郑注云:小国亦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
可以说,经学、史学的对象可能都是共同的经文。…主地法夏而王,…制爵五等,禄士三品。……殷爵三等,谓公侯伯也。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
杜佑则默认其合于周制,故系于周制之下。在运用经书以造史上,司马迁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但往往并不直接以经文为史事,而经过自己的解读,如《五帝本纪》用《尚书》而不抄《尚书》。
在对经文的解释方向上,郑玄经学所面对的对象是五经而非群书,而正因为五经本身有异义,一些典型的制度矛盾仅从解释经义本身入手无法将之纳入于一个共同的体系。但无论《史记》还是《汉书》皆不用二书之说。
(《五经异义》)这些内容大多出自班固之前,但都不是班固的根据。更重要的是在经是经,史是史,经史判然冰炭的背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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